我是購房者,現(xiàn)投訴陜西海格爾房地產開發(fā)有限公司在“黃岡學府城南區(qū)”項目銷售中存在違規(guī)行為,懇請貴部門調查嚴懲,切實保障購房者合法權益不受侵害。
2025年6月,我在認購該項目13號樓1單元2206號房并支付29041元(含2萬元定金及9041元首付款)過程中,開發(fā)商工作人員在明知我存在征信瑕疵且購房目的是為獲取20-40萬元消費貸緩解資金壓力的情況下,為促成交易,仍作出“必定能通過建行按揭審批且房貸下款后,百分百能同步辦理大額消費貸”的虛假承諾,違背誠信經營原則。
基于開發(fā)商“必定獲批消費貸款”的承諾,我多方籌措資金完成了29041元定金及首付款支付。然而在后續(xù)房貸審批過程中,銀行明確表示無法保證消費貸審批通過。當我向置業(yè)顧問質詢時,對方矢口否認前期承諾,致使我陷入資金困境:既面臨債務償還壓力,又可能因消費貸款未獲批導致我背了一套房貸。
開發(fā)商這種行為,是明知我征信情況、利用我急需解決資金問題的心理,蓄意違規(guī)承諾、誘導我購房,他們眼里只有業(yè)績,完全不顧消費者權益。現(xiàn)在我不僅要承受還錢給朋友們的經濟壓力,每天還被這事折磨得整宿睡不著。更讓我寒心的是,樓盤工作人員早就看過我征信,明明知道銀行根本沒法保證消費貸能批下來,卻還是忽悠我。
懇請貴部門為我做主!我們剛入社會,買房的錢都是湊的,卻被開發(fā)商的虛假承諾坑了。
投訴人:王靜
日期:2025年7月13日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