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一名年已經畢業(yè)5年的大學生,在老家有未到期的30年承包地?,F(xiàn)在我村土地被征,村委會以我的戶口上大學時已經遷出為由拒發(fā)征地補償款。請問我在老家有未到期的30年承包地能否獲得征地補償款?
承包地未到期,能否獲得征地補償款?
尊敬的網友“大學生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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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您關于“承包地未到期,能否獲得征地補償款?”的咨詢后,陜西洪振律師事務所王洪律師提醒您:農家子女上大學戶口遷出,仍保留村民資格,不完全喪失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,理應獲得征地補償款。
王洪律師認為:如果你是在校大學生,你的戶口是因為上大學而遷出,變?yōu)檗r轉非,但是戶口的遷出并不必然導致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喪失。你在上大學前一直生活在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,具有該村村民資格,在上大學期間仍然依靠原來的農村土地作為基本生活保障,應當和其他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一樣平等地享有各項權利。
近年來,隨著房地產業(yè)的發(fā)展和城市化進程的加快,越來越多的農村土地被征用。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土地補償費后,其成員與集體經濟組織之間就土地補償費發(fā)生糾紛的情形時有存在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確定,是解決土地補償費分配糾紛的基本前提。農村孩子考取大學或服兵役,一般要將戶口遷出原籍所在地,他們雖喪失了原集體經濟組織所在地的常住戶口,但并不完全喪失原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資格。
王洪律師建議: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規(guī)定,任何組織和個人侵害承包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的,應承擔民事責任。你所反映的情況系因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產生的糾紛,故屬于民事案件,你有起訴村委會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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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部網
2010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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